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政府保护第五十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行政执法范畴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查处违法行为的管辖权有争议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