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临时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许可期限不自行拆除的。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