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骗取规划许可的,经查实,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