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停车场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机动车停放者在停车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听从停车场工作人员引导;(二)缴纳停车服务费用;(三)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四)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五)不得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试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