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已修改严格控制湿地公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尽量避开湿地公园地下空间;经论证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湿地资源、生态环境、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