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管和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获取的检测监控信息,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并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资格认定、登记、检验等政务服务信息实现互通共享。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