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