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