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