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除约定退还或者销毁的鉴定材料外,其他与鉴定相关的材料应当及时立卷归档保存。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