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不得以支付回扣或者介绍费、虚假宣传、诋毁其他同行业机构和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下接触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