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