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民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传媒等媒体应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宣传。学校应当根据受教育者的特征,对学生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