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生育支持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按照规定对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承担指导功能的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4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