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名单。地方法规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