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防震减灾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