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公共厕所应当有明显、规范的标志,设置无障碍设施,免费对外开放,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