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