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支持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