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本市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数据服务活动。

数据主管部门、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