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网信部门作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通信、公安、国家安全、工业和信息化、保密、密码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体系,提高安全风险监测和防范、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