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国际航运与物流枢纽建设第四十一条有效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国际中转、集拼、分拨业务,设立国际转口集拼中转业务仓库,建设国际中转集拼中心。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可以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开展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对其自宁波舟山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启运港口岸出发时申请出口退税。自贸试验区可以设立海事特别服务区,对途经的国际航行船舶通航、作业简化相关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