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贸易自由便利第十六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扩大优质服务进口,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