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用户、消费者以及用户、消费者组织和新闻媒介,对产品质量实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