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七条有效产品的生产者应当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愿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获准认证的产品依法免受检查和检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