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质量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改建、扩建、翻建的建筑质量管理,按照新建项目执行。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