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