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合理利用和严格管理投入的职业培训财政资金,鼓励和支持有关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横向联合,开展职业培训。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