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创业扶持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小额贷款信用社区、指导服务平台等措施,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