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为创业人员贷款提供担保和贴息支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