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创业扶持第三十五条有效创业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扶持政策:(一)税费减免;(二)小额担保贷款;(三)创业培训补贴;(四)场地安排;(五)免费提供开业指导;(六)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七)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定的其他扶持政策。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