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