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控制和减少废物排放量,提高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