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农村自建房建设和使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