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湿地公园应当通过资源利用的方式可以发展独具特色的湿地生态旅游,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结构合理、附加值高的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产业链。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