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