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创业投资机构进行企业并购、股权转让、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以及其他方式回收其创业风险投资,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环境。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