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引导天然林保护修复地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林业职工和林农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管护能力。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