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修复第十六条有效天然林的保护修复应当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和发育阶段,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改善天然林分结构,注重培育乡土树种,提高天然林质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