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天然林的保护修复应当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和发育阶段,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改善天然林分结构,注重培育乡土树种,提高天然林质量。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