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鼓励依法从事园艺植物新品种的引进、繁育、生产、经营、转让和合作交流。经本省注册登记的园艺植物新品种转让,按照有关技术转让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