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新发展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秦腔艺术演出市场的监督管理,推动秦腔艺术演出市场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