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列入秦腔艺术保护目录的秦腔院团应当创作、编排、演出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特征的示范性精品剧目。

鼓励国有秦腔院团加强对基层以及偏远地区、革命老区秦腔院团的示范、指导和帮扶。

鼓励秦腔院团为秦腔艺术社会组织、自乐班提供指导,提高其专业表演水平。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