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秦腔艺术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