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传承发展秦腔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定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