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培养第十九条有效戏曲职业院校应当优化秦腔艺术专业设置,加强职业道德和历史、文学等文化基础理论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秦腔艺术编剧、导演、作曲、表演、演奏、舞台美术等专业,提高办学层次,逐步形成秦腔艺术人才培养学历教育体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