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发现狂犬病染疫犬只或者疑似染疫犬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