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管理、安全和服务制度;

(二)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

(三)标明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提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四)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五)国家和本省的其他相关规定。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