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生态补偿第七十九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逐年增加财政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应当与中央、省级补偿基金按照标准配套使用,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费、直接管护费和村级组织监管费。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