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生态补偿第七十八条已修改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资金补偿为主和技术、政策、实物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