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周边从事建设活动,可能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古树名木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