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